明明售楼部公示出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是1万元/平方米,最后通过折扣、活动等商家促销手段,售楼小姐算出的实际房价却比备案价格少了一大截,想要买房的市民哪有不心动的。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挤掉开发商在房价里掺杂的水分,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新建商品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备案价的15%,违者其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被锁定。
商品房备案价格虚高
今年5月16日开始,东莞开始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一房一价”备案制度。但两个多月过去了,“一房一价”的备案政策却仍被部分开发商钻了空子:一是备案价格普遍虚高,不能真实反映商品住房的市场定位和价值;二是部分在2011年1月1日至5月16日期间办理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剩余部分申报价格备案;三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公示价格,或公示市物价局的销售价格备案回执及相关价格备案资料。
一经备案房价最高下浮15%
为杜绝开发商随意虚高房价误导消费者,使备案价格趋于真实合理,从即日起,所有符合备案范围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一经备案,将自动设置15%的下浮限幅。
这就意味着,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既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比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5%。当实际成交价高于备案价或比备案价下浮超过15%时,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锁定交易,无法进行网上签约程序。
对此,市物价局办公室负责人解释,网上的备案价格虚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就失去了意义。现在已经在网上备案的价格,确实虚高,但补充通知做了明确说明,就是“15%的下浮限幅”。
比如你这一套房子的市场销售价是1万/平方米,但你网上备案价是2万/平方米,那么你就不能低于1.7万/平方米,如果低于1.7万,系统将自动锁定交易,这一措施“倒逼”房企,挤掉虚高水分。
记者调查
有楼盘备案价比报价虚高百万元
○ 东莞时报记者 李前刚
政府对楼价监管又有新动作,“设置15%的下浮限度”令市场关注。
对此,业内热议,“一房一价”设置15%的下浮限度会使开发商首次备案房价更谨慎,尤其是别墅项目;不过,此举对居高不下的楼价并不会有明显降温作用。
楼盘备案价比报价高百万
前几天,记者来到一楼盘踩盘。发现开发商在销售中心醒目位置,打出了“与深圳***2011年度合作总经理特别推荐单位”的巨幅画板,列出10套优惠房源,分别位于1栋、3栋。
其中,1栋1单元1701号房,建筑面积为150.88平方米,原价为2009488元,战略合作优惠价为1833417元,开发商在备注中特别注明仍可额外享受98折优惠,这就意味着单价为11978元/平方米左右。
随后,东莞时报记者在市物价局官方网站的房价公示栏目找到该单位,开发商报备的总价为2870697元,折算单价为19026.36元/平方米,这与“战略合作优惠价”相差近7000元/平方米,而总价相差竟达到100万元,“下浮”大概为34.84%。
而其他9套特惠房源,报备的总价与开发商打折优惠总价也相差离谱,从46万元-100万元不等。
“高报低卖”成行业潜规则
报备价格“虚数”惊人,已成东莞房地产业内见怪不怪的潜规则。
5月16日,市政府首发东莞版“一房一价”新政,严令开发商6月1日前须申报备案报价,备案价格即为最高销售限价,违令者收回预售证。
然而,截至8月8日,记者在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发现,备案项目不足100个。但是,据东莞中原监测,2011年以来,有成交记录的商品房项目,即便项目不分期,也有313个项目之多。
如果说报备不积极还未让监管部门不满,“高报低卖”已让监管三部门不再坐视不管。
豪宅洋房、别墅定价影响大
“设置15%的下浮限度,会使开发商今后在备案定价时相对理性些,尤其是别墅项目。”瑞峰置业副总经理姚丽军认为,相对于总价动辄几百万元的豪宅大户洋房、别墅,15%的幅度对定价影响很大。
目前,别墅、大户洋房市场上,巨量认筹优惠,总价减10-20万元的优惠,一波接一波,而“一房一价”下浮15%的新规定,将会令这些“优惠”难见天日。
“下限”新规外加此前的“备案价即为最高销售限价”,开发商的头上又加了“紧箍咒”,但这是否能刺激楼市价格趋缓,甚至降温,一部分要取决于念咒语的监管者。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监管部门其实仍为开发商留有口子:调整价格可以重报备案,只是开发商、代理商的手续更繁琐而已,“一房一价”政策打压房价所产生的力量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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