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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改委:一二手房销售单位须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11-04-27  来源:  点击:
 

  中广网北京4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财经早报》报道,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一二手房销售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以打击价格欺诈现象,实施细则将从5月1号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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