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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合法 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

发布时间:2008-10-30  来源:  点击:
 

  昨日,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明确表示,要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徐绍史在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对于农村土地将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制度”,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目前,国土部正在草拟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有媒体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化,对此徐绍史表示,这里可以明确地说,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不能搞高尔夫球场建设,不能搞不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

  徐绍史称,农村的“三块地”即承包地、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都要确权登记颁证,这是落实产权明晰原则的具体措施。对于农民宅基地,要完善宅基地的管理,保护农民宅基地的物权。建议各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要安排宅基地建设,也建议各地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来修订宅基地占地的标准。

【作者:翟烜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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