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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村建公租房”将放开户籍限制

发布时间:2010-03-23  来源:  点击: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了解到,今年北京市计划完成建设、收购公共租赁房1万套以上,用于建设、收购公租房的公积金贷款不少于45亿元。而这个计划并不包括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这些“村建公租房”的配租有望放开户籍限制。

  “去年北京建设、收购了11个公共租赁房项目,大约有50万平方米、9000套,其中建设速度最快的亦庄项目已经封顶了,今年年底有望竣工。”市住建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全市公租房的建设和收购计划是完成1万套以上,满足目前已经申请家庭的租房需求。”

  由于公租房没有单独出台申请标准,因此目前申请家庭均为具有本市户籍、已经通过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的家庭,也就是说,这些家庭的申请可以同时“排三条队”,但是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以上的住房保障。

  此外,据记者了解,结合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村建公租房”的配租将会放开严格的户籍限制。而据介绍,随着城乡结合部的整治改造,今年将有大量用于出租的违法建设被拆除。“结合城乡结合部改造,支持农村集体组织经济组织,依照规划建房出租,持股分红。”按照有关部署,市国土局将负责研究制定以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的具体实施办法;市住建委负责研究制定公租房配租程序、租金标准、退出机制及后期管理办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由于纳入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房建设试点,今年将安排不低于210亿元的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性住房建设,其中用于建设、收购公租房的额度不少于45亿元。

  “今年要进一步拓宽公租房的建设渠道,积极创新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用于公租房建设、收购和持有经营。”这位负责人说,“鼓励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和社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解决本单位职工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据悉,今年朝阳、海淀、丰台等区都将启动城乡结合部改造,将城乡结合部的改造与公租房建设结合起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自建、参股或出租土地等方式建设公租房,既增加农民收入,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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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随着2007年至2009年三年100万平方米、合2万套廉租房建设任务的相继落实,今年廉租房实物配租全面展开,本市廉租房保障有能力由发放租金补贴为主逐步转为发放补贴与实物配租并重。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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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美英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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