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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集体土地建公租房不等于小产权房合法化

发布时间:2011-12-31  来源:  点击:
 

  昨日,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表示,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正在试点,与“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概念,也不会造成“小产权房”合法化。

  政府回购商品房非托市

  2012年,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保障房,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昨日,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对2012年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做出上述表示。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也表示,这意味着,2012年的保障房建设不仅有开工数量要求,也有竣工任务要求。同时,2011年开工的一千万套住房,多数会在2012年、2013年竣工。

  冯俊表示,对骗租骗购行为的处罚,还得要通过立法来解决,不能通过一般的文件,所以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也在进行当中。

  有网友提出,一些地方政府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是否是在为房地产托市?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认为,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二手房,用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低收入家庭,这是去年出台的公租房政策明确规定的,不是为某些商品房项目或者大型房企托市。

  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有条件

  有网友提出允许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是否等于小产权房合法化?

  对此,冯俊说,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盖公租房只能说现在正在试点。同时也是有一系列条件的:比如房价比较高的地区、土地资源比较紧缺的地区、省级政府要为这个试点作出方案、要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所以它和小产权房不一样,小产权房的用地一般没有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也没有经过批准,然后盖房子上市出售。

  他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其产权还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性质也不变,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只是允许用租赁的方式租给住房困难的家庭。而且整个建设当中也要严禁占用耕地等,也是有一定的限制。“不是说想盖就盖,不是说借这个名义把土地所有权变化了,也不能变相地卖了。所以它和小产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限购松绑或引发楼市报复性反弹

  住建部日前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今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根据多家市场研究机构的统计,至少有11个城市的住房限购措施将于今年年底到期。

  报道称,住建部还向地方政府知会了包括一般情况下不对已经出台的地方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方向性调整”、楼市调控政策承继性连接等在内的一系列主旨精神。

  据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目前已经执行限购的46个城市中,通知原文中有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济南、青岛、石家庄、长春、贵阳、南宁、合肥、苏州,除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外,其他截止时间都为2011年12月31日。北京等城市限购没有规定截止时间。

  自各地“限购令”实施以来,成交量持续低迷,房价出现明显松动。10月11日,广东佛山宣布放宽限购条件,当日即被叫停。

  对于知会地方政府要求限购令续期的问题,住建部一位官员并未正面予以证实。但他表示,近期国务院分管领导多次就房地产调控的问题做出指示和批示,其核心要求就是不能对现有房地产调控政策予以放松。这名官员表示,“此轮房地产调控最核心的措施就是以限制性购买为特征的措施,所以限购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存在放松的可能。”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如果目前就对已经执行一年的限购政策进行松绑,在尚未有承接政策的情况下,可能引发楼市的报复性反弹,从而丧失楼市调控刚刚取得的成效。

  多名专家表示,限购令实施即将一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到比较大的影响,要警惕部分地方政府潜在放宽政策需求。明年调控不会放松,限购政策很可能会继续实施。即使限购政策退出,也不排除政府会用限贷、税收等方式对房地产行业继续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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