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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退房”方案设15天大限 李荣融叮嘱吃透政策

发布时间:2010-03-23  来源:  点击:
 

  在宣布部分央企加快退出房地产业仅一天之后,国资委即于上周五召开会议,要求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户央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房地产业的方案。

  不过,考虑到央企的房地产业务在全国所占比重极低,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退出或许并不能减少“地王”的出现并解决高房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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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荣融叮嘱吃透政策

  16户以房地产为主业和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上述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主持。他特别嘱咐,中央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吃透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他强调,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则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至于具体要求方案包含哪些内容和要求,国资委昨日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并未言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国资委相关人士也没有就此做出回应,只表示清理中央企业非主业和低效资产是国资委的一贯要求。

  2008年,这78家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收入的15%,利润的7%,所以并非都是优良资产,也有继续整合的必要。

  这也并不是国资委第一提出加快中央企业房地产资产的整合。此前,国资委曾提出将央企所属房地产整合到中房集团等央企中,但此项工作最后因阻力过大而停滞。

  与此同时,非地产主业中央企业也在不断整合自身的房地产资产。近期,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601111,股吧)天科工集团公司都选择了在北交所出售旗下相关房地产企业产权。

  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指出,国资委此次要求“退出”,其实是找到了重组央企房地产业务的一个良机,多年来原地踏步的重组工作由此可望推进。

  退出未必解决“高房价”问题

  按照国资委2004年出台的清理非主业资产的要求,国资委积极鼓励央企之间进行资产重组,非主业资产在央企间可以通过收购、资产(股权)置换、互相持股、无偿划转等方式进行重组;央企对非主业的所属企业,也可采取出售、转让等方式退出。

  但央企的退出或许并不能解决高房价问题。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央企房地产板块的市场影响力极为有限。

  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专家对记者表示,央企资产毕竟是国有资产,央企进入到房地产行业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如果陡然退出,或者“一刀切”的话也会产生很大问题,所以即便退也需要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以市场为依托有序退出。

  他还分析说,当前很多央企投资房地产都是以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形式进行,投资房地产的决策其实是由董事会所决定的,部分央企的房地产资产甚至已经进入上市公司,央企从地产退出是否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需要谨慎考虑;另外,一些央企中,土地收入是企业自主解决改革重组后续问题的主要资金来源,退出过快不利于央企稳妥进行企业改革。

  不过,国资委上周已经明确,78家企业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前提是“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

  日前有媒体报道,中远香港集团将在半年内退出间接持有的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约8%的股权,由此成为首家响应国资委要求的央企。但在22日,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尚未对减持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事宜作出相关决定。

  而本报记者也从刚刚在北京拿下蓟门桥北海淀区东升乡地块的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旗下北京世博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该项目仍处于正常运作之中,公司暂未接到任何新的指示。(本报记者阴雪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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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时锋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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