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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提公积金不再要收入证明

发布时间:2009-01-24  来源:  点击:
 

  只需提供租房发票或者合同持卡职工可按月提公积金

  缴存人出具租房发票即可支取公积金,不再要收入证明等材料。昨天,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元旦开始,公积金提取有了新的便民政策,持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按月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在租房者提取公积金方面,因为手续繁琐,真正利用公积金租房的市民并不多,在2008年北京地方(不含分中心)提取公积金高达130.52亿元的大“蛋糕”中,因租房提取的公积金只有1013.7万元。有不少缴存人反映,造成这种情况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租房时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另外就是领取时要提供诸如收入证明、单位证明等材料,比较繁琐,这些手续使很大一部分人打消了申请、领取意愿。

  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政策修订,即从2009年元旦起,公积金缴存人只需提供租房发票或者合同就能提取公积金,省去了诸多环节。

  另外,从今年元旦开始,公积金原提取办法也做出较大调整。即持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以一改此前每年或者每季度提取一次的规定,按月提取公积金。目前,这部分人已经占到公积金缴存人总数的50%,这部分职工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在公积金联名卡普及后,公积金中心和发卡行会开启网上银行功能,通过银行汇款,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  

【作者:夏命群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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