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印发了《贯彻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15条相关政策措施。再一次推出旨在解决好涉及民生的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政策全文
北京市出台《关于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北京市住房市场成交量逐月回升,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止跌企稳的态势。新出台的《实施意见》,以着力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调控、高端有市场的供应体系,妥善解决不同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保持房地产市场合理的投资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普通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切切实实保障好民生;进一步加大财税、信贷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活跃市场交易,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引导中端市场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房地产业的产业调整和持续稳定发展。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包括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鼓励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要求加快落实2009年新开工850万平方米建设计划,年底前实现竣工200万平方米,进一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定了今年旧城区2万户危房保护修缮计划,要求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开发建设和环境整治,全面启动门头沟、丰台和通州三片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群众居住危险和住房困难。继续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解决居民自住、改善类住房需求。
同时,要求要积极贯彻国家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信贷政策,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方面也进一步鼓励。
《实施意见》也要求,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快推进在拆和遗留项目的拆迁工作,加大实物安置力度;加强对企业开发各环节所遇困难的帮助力度,加速审批手续,促进项目开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定期公布分区域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价格,稳定市场预期,鼓励住房消费。
据悉,从2009年第一季度起,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建委将按季度公布。有关部门也将严肃查处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