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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部分购房优惠税费政策年底可能退出

发布时间:2009-11-20  来源:  点击:
 

  接近年底,购房相关优惠税费政策是去是留还是变,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特别是二手房交易出现了“年底冲刺”现象,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二手房交易总量均创下10年以来的最高值。专家认为,如果房屋成交量集中在二手房,对拉动实体经济作用并不明显,那么营业税减免等部分购房优惠税费政策在今年年底极有可能终止。

  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或终止

  从2008年10月起,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消费的政策措施。在税费政策方面,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131号文,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期限改为两年;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政策执行期暂定至2009年12月31日。

  离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还有月余时间,在明年政策走向不明朗的情况下,近来各地的二手房交易出现了“井喷”行情。以北京为例,截至11月15日,北京二手房市场累计成交量达到21.55万套,而此前十年的最高点,2007年的二手房过户量尚不足10万套。

  对于未来购房政策的走向,东莞证券分析师吴煜认为,虽然中国经济回暖基础尚不牢固,但是房地产市场早已经回暖是显而易见的,甚至很快就又达到了过热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购房优惠政策在明年终止是极为可能的。特别是如果房屋成交量集中在二手房的话,对拉动实体经济作用并不明显,因此二手房营业税减免政策在今年年底极有可能终止,由两年恢复为五年。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认为,年底政策变动的走向将相对明朗,预计政策将会采取逐步温和紧缩的方式,先从营业税等外围影响力小的政策收紧开始,慢慢收紧贷款利率七折优惠等核心刺激政策,最终的手段是加息,提高项目最低资金保证金比例等。

  地方政府“托市”之举料难持续

  在整个房地产行业链条中,地方政府的角色不容忽视,尤其是2008年10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联合发文中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熟悉楼市政策变化的人也许还记得,2008年年中,许多地方政府先于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楼市的计划,采用了包括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以及允许开发商暂缓纳税等在内的诸多方法。比如西安市就下发通知,从2008年9月4日到2009年12月31日间,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给予总房价0.5%到1.5%不等的经济补贴。

  一旦中央政策收紧,地方政府的“托市”措施也将面临去留的选择。联合证券分析师鱼晋华认为,在中央政府总的政策基调定下来之后,不排除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缓冲政策变动的影响,保持对房地产消费的适度支撑,延续契税、印花税、增值税等方面的减免措施,但考虑到城市竞争力等综合因素,在房价已经高位运行的态势下,刺激措施的方向还是逐渐退出。尤其是考虑到地方政府的财力紧张,给予直接补贴这样的措施恐难继续实施。

【作者:朱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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