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200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相关负责人联袂出席。其中央行有关负责人关于二套房贷优惠权下放商业银行的表态,被业界解读为央行暗示松绑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住房金融服务不搞“一刀切”
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霍颖励表示:“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享受优惠的贷款条件;关于其他住房贷款,在商业银行借款人的信用和所购买的住房类型以及借款人能力的基础上,合理评估风险后确定贷款利率。”
霍颖励表示,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住房习惯等有较大差异,为了避免住房金融服务“一刀切”的问题,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赋予商业银行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即根据借款人的不同情况提供差异化服务。
“自住购房贷款,中央都支持”
这番介绍迅速被业界解读为央行暗示松绑第二套房贷款政策。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昨日表示,这一点解释得很清楚,在中央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只要是自住购房贷款,中央都是支持的;至于如何评估风险,并给什么样的客户以怎样的首付和利率优惠,不再搞“一刀切”了,而是放权给商业银行,这是宏观调控方式的一大进步。他说:“事实上,二套房贷政策基本上宣告终结。今天的新闻说北京市正在讨论抛弃二套房贷政策,这是很正确的做法,未来一段时间各地都会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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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税收新政尚未决定出台
财政部称需视2008年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而定
据新华社电 昨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09年是否出台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要根据2008年出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来定。如果执行得好,可能会延续这些政策;如果执行得不好,可能会考虑出台其他更好的政策措施。
据王晓华介绍,2008年,根据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国家三次调整了房地产的税收政策。第一次为支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减免了有关税收。第二次为减轻个人购房者的负担,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下调到1%,同时还规定个人住房买卖时可以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第三次对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借款人每月还贷禁超个人收入50%
央行称此举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负责人在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央行规定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国家从更高的层次对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着重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居民住房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
同时,加强了对风险的防范。首先考虑首付款比例作为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参数,将首付款比例确定在一个合理水平。对商业银行最低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购房实际情况,以及借款的信用记录,借款人的收入、偿还能力等风险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的每一笔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其次,规定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这样也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