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上海亦曾推出购房退个人所得税政策,此后上海楼市见底
重庆市将出台新政策--对购买第一套商品房自住的市民,返还此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近日,重庆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在2008年第四季度市情报告会上透露,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重庆市将出台新政策--对购买第一套商品房自住的市民,将返还此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他透露,重庆市将出台稳定楼市新政包括:对购买首套商品房用于自己居住的市民,将返还此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用于支付首付或偿还按揭贷款。
据了解,目前,该项新政策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很快就将正式公布。
据了解,1998年,上海首先出台了个人购房可享受所得税抵扣政策(即"购房退税"),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根据政策,凡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外籍个人,且是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可在这一时期内享受购房后起算的个人所得税抵扣。个人每年所得税缴纳得多,买房后所退的税额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