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1月12日表示,今后三年内要新增加200万套廉租房、400万套经济适用房,并完成200多万户林业、农垦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总投资将达到9000亿元,平均每年3000亿元。
相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上大手笔进行投资,并不令人意外。在此前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十项措施中,“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即位列首位。如此力度的动作,既将有助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安居问题,也将通过投资为拉动经济和增加就业加分。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2011年这几年里,通过9000亿元住房保障投资,将解决约130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从资金来源看,9000亿元的投资应该包含了国务院两年内4万亿元的刺激计划中分配给保障住房建设的资金。但从投资计划看,无论是在时间和规模上,都跟此前的常态速度与力度有不少差别,表明该投资计划明显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和导向性。也就是说,今后三年保障性住房将成为房地产投资的重点,并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放在优先位置。
根据建设部门的摸底统计,目前我国城市住房困难户大约1000万户。可以算一笔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6年全国住房销售套数为540万套,2007年的数据也基本上维持在500万~600万套左右。而建设部门在未来三年内要集中建设接近600万套的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作为经济适用房看待)和200万套廉租房,即便把廉租房剔除在外,每年200万套的经济适用房将占全国住房销售量的三分之一。而在2007年以前,我国每年销售的经济适用房不过30万套,廉租房的投入更少。这些数据对比足以说明住房保障政策的力度,该政策也将对商品住房市场需求产生极大的分流作用。
由此,中国房地产行业将逐渐回归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什么是房地产行业的正常轨道?行业暴利不是正常发展轨道,远远超过居民购买力范围的高房价不是正常发展轨道。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畸形的高房价不应是房地产行业理性的追求,而满足居民基本的住房消费,并且能够给高收入阶层提供改善型住房需求才是其正常的发展目标。即便住房具有投资功能,那么也要首先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在此前提下再去发挥市场对住房资源的配置作用。
从建设部门此次大手笔投资于保障住房看,房地产行业确实将继续充当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角色。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标准是行业的增加值占整个GDP的比重在5%以上。房地产行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2006年为4.5%,2007年这一数据则超过了5%,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实际上,如果从产业链的角度衡量,房地产行业投资可以拉动50多个其他行业的发展,其间接创造的价值更大。房地产投资与其带动的相关投资比例为1∶1。也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的这一特性,我们可以在经济发展历史上观察到一个有意思的规律,即只要国家放开房地产的发展,宏观经济就会高涨,而经济出现过热的情况,又和房地产发展过猛脱不了干系。打压房地产的后果,是经济增长逐步落地,而下一次的经济启动则又得益于房地产行业的复苏。历史往往存在这样的一种循环。
国务院明确肯定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正是从房地产行业的功能角度考虑的。同时,政府也采取了较为得当的措施,即政府投资房地产,领域严格限制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而非商品住房。大量建设廉租和经济适用房必然会挤压商品住房的市场需求空间,目前的高房价应会逐步下降,多数房地产企业也会在这样的形势下,将更尊重合理的利润,或者转型,甚至退出这个领域。可以预计,过去那种靠拿地、盖房、暴利的开发模式基本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政策住房市场和房地产企业投资为主的商品房市场双轨并行。
无疑,9000亿元投资如何落地将成为政策实施的关键。从各方面透露的情况看,这9000亿元是由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企业、居民等多方共同筹集资金。中央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中西部的廉租房建设和国有林、农、矿区的棚户改造。也就是说,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更多是需要地方政府的投资,甚至是相关企业集资。这样的投资计划,就需要建设部门总控全局,投资计划要落在实处,形成规划纲领,要求地方政府提出明确的规划以及落实措施。只有把这些工作做扎实了,9000亿元的保障住房计划才能切实贯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