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以示范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城镇化实现新突破,其中以“宅基地换房”正在成功破解小城镇发展瓶颈。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市政府分两批批准在东丽区华明镇、津南区小站镇、武清区大良镇、西青区张家窝镇、北辰区双街镇、汉沽区茶淀镇等共“十二镇五村”运用宅基地换房办法,开展示范小城镇建设,涉及行政村129个、6.9万户、17.7万农民,目前进展得十分顺利,已累计完成投资130亿元。开工建设农民住宅585万平方米,土地整理复垦220公顷,去年底已有5万农民住进新的小城镇,今年累计将有10万农民迁入新居。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本市围绕破解土地和资金双重约束的难题,在广泛征求农民意愿和大量调研基础上,探索出一条运用以宅基地换房办法进行小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新思路。所谓“宅基地换房”办法,就是按照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高水平规划建设富有特色和生态宜居的新型小城镇。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的一套住房。新的小城镇,除了农民的住宅区外,还规划出一块商务区或经济功能区,用未来这部分土地的出让收入平衡小城镇建设资金和增加就业岗位。原来的宅基地统一组织复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国家发改委认为,本市用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小城镇,富有新意,符合我国保护耕地基本国策,有利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国土资源部已把天津列为全国土地挂钩试点城市,并专门安排了1433公顷的土地周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