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资源厅提出5项在广西权限内能自行确定的土地支持新政策,以及5项需要向国家争取的政策措施,以保障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用地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8月11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配合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共提出了5项在广西权限内能自行确定的土地支持新政策,以及5项需要向国家争取的政策措施,日前已上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008年初,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6月批准成立钦州保税港区。但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多个方面不利于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需求,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偏紧,下达时间晚,建设用地保障压力大,不利于项目安排;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不健全,耕地保护压力逐年增大;对填海形成的土地从海域管理到土地管理的过渡缺乏政策依据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