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杭州要建设60万平方米创业人才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50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
为破解“住房难”,市建委制定了“十一五”期间的实施方案,特别强调要使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得到解决。
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是:
在2007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的“应保尽保”。
基本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杭州市人均收入水平以下60%的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求。
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杭州老城区156万平方米危旧房的改善工程,改善2万多户家庭的居住条件。
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拆迁户安置率达到90%以上。
建设60万平方米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务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建设50万平方米的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户的经济租赁房。
为完成这一建设目标,市建委各部门明确了工作任务,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首先,是加快长睦、三墩北两大居住区的土地整理工作进程,今年完成整个居住区的征地工作。
其次,加快丁桥二期、松合、庆隆、祥符等居住区的规划和前期工作,2009年启动新的居住区建设。
另外,在城市六大组团规划的基础上,萧山、余杭区要在今年完成落实2平方公里大型居住区的规划及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