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房产局发布了《2008-2012武汉5年住房建设规划》,规划期内将建设住房4100万平方米,约为47万套;将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1025万平方米。其中,经济房、廉租房、限价房等中低价位房约39万套。从这一规划里,记者第一次看到了“租赁经济适用房”这一新名词。
据了解,经济租用房首先出现在福建等地。其强调新建房屋,而经济租用房的房源则包括政府从市场上收购的房屋或开发企业自有的房屋等。去年底,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为这一新生事物的合法化提供了保障:“经济适用房”要走租售并举的道路。
规划表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占建设总量的25%,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占建设总量的0.49%,双限普通商品住房占建设总量的9.76%,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占建设总量的39.81%。其它商品住房占建设总量的24.94%。
据介绍,武汉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房源和资金筹措机制。通过收购商品住房、回购经济适用住房和收购二手房等方式,形成多元化保障性房源筹措机制。在土地市场,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等措施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制止囤积土地的行为,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增加住房市场的有效供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