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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受灾群众住房建设给予六项优惠

发布时间:2008-07-02  来源:  点击:
 

  记者从甘肃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获悉,甘肃省已经出台了6项优惠政策,以尽快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住房重建问题。

  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专题研究了灾后重建农民住房问题,要求按照安全、经济、适用、省地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甘肃省同时确定了6项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是倒塌和严重受损农村住房需要重建的,每户按3间45平方米规模补助。一般破坏农村住房需要维修的,每户按3间补助。二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倒塌和严重受损需要重建的农村住房,每户由中央财政补助1万元、省财政补助1万元,即每户补助2万元;维修按每户3间、每间1000元补助。三是对政府补助后,建房仍有困难的受灾户,按每户财政贴息贷款1万元至3万元,为期3年。四是对倒塌和严重受损需要重建的农村住房,在规划和补助范围内建设的住房减免宅基地、建筑管理费等收费。五是对农村特困户、“三无”人员、残疾人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等需重建住房的,由县市区政府调整提高补助标准并优先安排。六是对“五保户”建房可与集中供养结合考虑。

  据了解,汶川地震中甘肃受害最为严重的是农村,突出表现为农民住房倒塌严重。恢复重建的难点也在农村,重点是重建农民住房。

【作者:连振祥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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