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孙玉
通过多次放宽申请条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持续加大资源投入,沪上廉租房政策受益面日益扩大。截至目前,上海市廉租住房受益家庭累计已达7.8万余户,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已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上海房管局表示,目前上海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正会同上海政府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操作办法,上海廉租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政策调整工作目前也正在抓紧推进之中,计划年内在若干个区(县)先行试点,明年全市普遍实施,进一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今年下半年各区(县)将重点加大房源筹措力度,届时,或将允许进行廉租房“先租后售”。
上海房管局昨日通报表示,上海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后,一方面是继续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努力解决不符合原有廉租住房条件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存在困难的“下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为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使本市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有机接轨,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
实际上,经过此次政策调整,上海大幅放宽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按家庭人数进行分档。收入准入标准从原有统一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调整到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600元;财产准入标准方面,从原有按家庭统一标准调整为按人均标准设定,并对标准进行了放宽,将财产准入标准从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调整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考虑到家庭规模对日常生活支出影响等因素,对2人及以下家庭,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3人及以上家庭的1.1倍确定,即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放宽到低于1760元,人均财产放宽到低于5.5万元。此外,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的年龄限制也从年满40周岁放宽到年满35周岁。
而租金补贴采用阶梯分段方式,更加体现公平合理。上海市原有政策在租金补贴上,不论申请家庭收入高低,均采用统一的补贴标准。考虑到收入、财产准入标准放宽后,收入相对较高的一部分家庭已具备了部分住房消费能力,依照公平和效率原则,租金补贴标准采用了按收入高低反向梯度递减的方式,即对3人及以上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以下或2人及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20元以下的廉租家庭,按基本月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对3人及以上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1600元的,或2人及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20元~1760元的,按基本月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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