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日前放宽廉租房准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并将试行实物配租新机制,由政府收购市场上的小户型存量房以满足廉租家庭需要。
日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召开会议,调整了廉租房准入标准,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条件放宽为: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800元),家庭没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9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
此前,上海廉租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条件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
上海还将试行实物配租新机制,由住房保障机构组织提供租赁房源并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实物配租家庭按家庭人员月总收入的5%支付自负租金,大部分租金由政府补贴,并直接支付给住房出租人。新机制变“暗贴”为“明贴”,不再走以往公有住房的老路,有利于形成廉租保障和住房养护管理的良性关系,有利于形成申请家庭按规定进入和退出廉租保障的运行通道。在覆盖对象上,实物配租范围从原规定的孤老、残疾、劳模等家庭,扩大到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三八红旗手”等困难家庭。
据悉,上海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廉租房源的筹措力度,通过收购、转化、配建、改建等多种渠道筹措房源。近期,主要以收购市场上小户型存量房为主,以满足廉租家庭的适用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