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实习记者刘志敏)昨日,记者从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三亚市今年第一季度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已发放完毕,共向2044户家庭发放补贴近380万元;第二季度的资格审查工作业已完成,共1976户家庭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将发放368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有两种:未领取过2011年度租赁住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领取过2011年度租赁住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年度资格核查,符合2012年度申请条件的。
补贴发放标准的公式为:租赁补贴总额=[家庭人口数×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3平方米)-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住房平均市场租金(18元/平方米)×月数(6)。
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五大条件为:1.家庭成员均在三亚市工作或生活,具备三亚市市区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的主要成员作为申请人;2.无自有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含)以下;3.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8760元(730元/月)以下;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待遇;5.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等。
以下四种情况不符合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1.不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2.居住父母房产,人均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含)以上;3.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含)以上;4.租住公房,租金在6元/平方米(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