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房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 南京公积金新政下月起执行 月底仍按原有政策受理

南京公积金新政下月起执行 月底仍按原有政策受理

发布时间:2014-11-12  来源:  点击:
 

  江南时报讯 (记者 黄勇) 改善型的二套房首付降至3成,三套房依旧是停贷……本月初公布的南京(楼盘)住房公积金新政,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根本利益。昨晚,南京市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称,下月1日起,各贷款承办银行需严格执行新政,不再按原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称,11月4日起,各贷款承办银行按公积金新政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前已按原有政策受理的贷款申请受理的,旧件终审截至本月底。也就是说,按原有政策符合发放条件的贷款,经贷款职工书面确认后,各贷款银行应在12月31日前将贷款发放完毕。

  通知强调,12月1日后,各贷款承办银行不再按原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

(责任编辑:HN666)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表情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