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鹏 深圳报道
来自主管部门的一正一反两条信息,让房产税再次站到舆论聚光灯下,令市场与消费者再坐了一次过山车。但过山车有它固定的轨道,房产税或也如此。
8月22日,“当事者”——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官网发表声明称,网传的、所谓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证实湖北房产税改革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属不实之辞。
此前的8月20日,权威媒体和官方网站的新闻汇总分别披露,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隔天,湖北地方媒体“追踪报道”,徐正云即对此给予证实,但对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不清楚。
扑朔迷离背后,是舆论的不断辩论与猜测。赞同者认为,在湖北、湖南乃至更多区域,房产税应该尽快出台,以有效调控房价。反对者则称,鉴于征收房产税的前提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上海、重庆的试点也未总结出更多的成功经验,此时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合理。
但即使身处迷雾,房产税的发展之路仍清晰可见——正如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所言,房产税在全国推广是大势所趋。而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一位官员更向本报记者透露,房产税的技术准备工作——房地产评估体系建设一直在低调地进行。
传闻并非空穴来风
武汉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德祥是房产税的赞同者。他8月23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传闻总是有些苗头的。他参与的一项学术调研表明,武汉房价自去年10月份以来连续环比下降8个月后,从6月开始再次出现环比小幅上涨。而且,“武汉房价已经对宜昌、荆州甚至孝感、鄂州产生示范效应,武汉当地老百姓对房价的真实感受就是坐上了火箭”。因此,房产税的出台很有必要。
对此,相关决策部门也已有了基本意向。对于房地产市场日益加大的不可控性,国务院7月下旬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市)贯彻落实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参与了此项工作的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一位官员8月24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就湖北的情况,督查组的基本意见是,武汉等地房价的环比上涨,导致市场预期发生变化,稳定房价的压力加大,房产税是督查组给出的整改办法之一。“当然,不是最佳或唯一办法。”他表示。
王德祥分析认为,事实上,湖北省地税局的官方声明,对所谓“房产税改革细则”做了一种可辨识的回应。首先,湖北省目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正在开展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等项工作,目的在于通过对纳税人申报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进行市场价值评估,以堵塞“阴阳合同”带来的税收征管漏洞。其次,该项试点工作不涉及对居民已购置的存量房(包括已购置的多套住房)征税问题,“并没有直接否定房产税改革细则正在制定”。
去年12月初,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在三亚召开,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曾公开表示,2012年要做好4项税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项便是针对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新型房产税试点的改革。
与此相对应的落实举措已形成。湖南省湘潭市地税局今年7月曾披露,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在“两湖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湘潭将继续承担“房土两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工作,其已开展相关调查测算工作。而且,湖南长沙、湘潭等城市已经出台了存量房交易税征收管理办法。对此,上述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官员仅表示,“房产税立项已是确定事实。”
技术条件在准备
从公开的报道来看,国务院督查组的调研报告倾向乐观,建议温和。但面对量价齐升、交投两旺的楼市,前述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官员表示,“不排除有利于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期机制政策出台,而其中最受各方推崇的就是开征房产税。”
8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今年7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显示,与6月相比,价格上涨城市的比例超过七成,数量也翻了一倍。“这是房产税出台的核心原因之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8月24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重申。
去年1月,上海和重庆首当其冲,成为房产税首批试点城市。其间磕磕绊绊的原因,被秦虹概括为两点,一是房产税缺少代征代缴机制,难以控制;二是房产税的开征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居民的福利。“这说明,房产税首先需要解决好征管能力方面特别是征税技术方面的问题。”刘尚希表示。
事实上,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技术准备工作,一直在低调进行。早在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曾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
“财税部门希望2012年在全国建立评估体系,为下一步对居民保有住房征收房产税打下基础。”前述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官员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财政部正在全国力推房地产评估体系建设。而在上述督查组给国务院的整改方案中,这个评估体系的打造被列为基础性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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