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 通讯员/余家明)昨日,省政协向南方日报发布“加快村庄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调研报告”。报告称,广东村庄规划实施不到位,大部分村庄建设忽视营造乡村特色风貌,或有新房无新村,或有新村无新貌,大多缺乏岭南特色。
前不久,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深入顺德、东莞、韶关等地,围绕“加快村庄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专题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问题村庄建设忽视营造乡村特色风貌
2006年我省颁布《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省住建厅从2006年到2010年共举办42期培训班,免费培训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省级村庄规划试点村村干部6000多人,截至2010年底,我省村庄规划覆盖率超过40%。
虽然村庄规划做了不少,但实施效果却非常有限。报告指出,规划缺乏权威性、难以落实,普遍存在“村庄规划跟着建设资金走”的现象。很多地方政府把村庄规划实施的责任推给村委会和村民,但资金和技术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全省13.7万条自然村中,只有1.72万条开展了整治,整治率仅为12.6%,与40%的村庄规划覆盖率相比,村庄规划的实施效果非常有限,“城不像城,村不像村”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
报告还表示,我省大部分村庄建设忽视营造乡村特色风貌。
一种情况是“有新房无新村”,村民只关注自家新建住房,怎么对自家有利就怎么建,村里对此也不约束,结果新房建得很漂亮,但布局混乱,卫生条件差,更谈不上特色风貌。
另一种情况是“有新村无新貌”,整个村庄按照规划统一布局和建设,所有村民楼都是一个模样,没有体现岭南乡村的特色,没有展示出与我省经济地位相称的新村新貌。
建议
把村庄规划实施纳入政绩考核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政协调研组建议,从制度上保证规划的统筹指导地位,对发达和欠发达地区,都把做好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效果作为政绩考核的标准。
“各地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集中力量建设好两个以上的示范镇、村,尽早形成一批有档次、有特色,足以代表我省发展成就的新农村。”报告建议,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推广示范镇村建设的好经验,探索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名镇名村”建设,促进创建工程的全面铺开。
调研报告还表示,各地政府应该认真研究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后,镇级政府承接权力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一支适应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求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确保《城乡规划法》及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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