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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酝酿出台文件管单位自建房

发布时间:2011-10-09  来源:  点击:
 

  政策动态

  广州冶炼厂自建经适房,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职工的住房需求。有市民认为,这是否公平合理呢?

  据了解,今年广州市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像广州冶炼厂这样的自建经适房,可优先向本单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职工供应,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办统一分配,不得留作他用。此外,企业也可摸查职工中符合条件的人数,按需定供进行建设。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自建经适房,首先套型建筑面积等必须按经适房不超6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标准)须报市住房保障办备案。职工须按照广州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方可取得申购资格。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房源须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备案,经济适用房项目在销售前必须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要求申办销售前审批手续。

  据透露,为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等行为,防止政策走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正在起草相关制度文件,拟在充分盘活和利用好企业的存量土地,多渠道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加快解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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