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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沪籍家庭即使补齐一年纳税证明也无法获购房资格

发布时间:2011-07-26  来源:  点击:
 

  非沪籍家庭即使补齐一年纳税证明也无法获购房资格。

  本报资料图 记者 施剑平 摄

  “今后,非本市户籍家庭即使补齐一年纳税证明,也依然无法获得购房资格,这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异地投资客"在沪炒房的可能,也是"限购令"进一步收紧的信号。”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各相关部门、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开发商和经纪机构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住房销售行为监管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化了此前各部门对“限购令”的执行细则,并首度明确“补缴个税不予认可”。

  本报记者 陈弋

  本报在2011年2月22日曾报道《沪房产限购细则实施首个工作日市民咨询热点层出不穷想补交社保,工作人员也犯难》,其中提及有非本市户籍购房者询问补交一年社保或补齐一年个税证明究竟可不可行,政府相关部门又认不认可的新闻。在市府下发的相关“限购令”第七条中记者看到,仅向“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售一套房,也就是说,只要缴纳满一年的个税证明就能在沪买房,无论是否属于“补缴”。据记者了解,事实上,新规落地前,“补缴”一年纳税证明一直可行。

  有资深中介透露,在现行商品房交易中,非本市户籍购房者通过“补缴”个税的形式规避“限购令”的大有人在。“社保不能补缴,但个税证明却可以补缴,之前这一直属于政策盲点地带。”该中介称,此次执行的新规虽然尚未在互联网上公布相关文件内容,但各区县交易中心已切实按此执行,即个税补缴将不再认可。

  截至记者发稿前,还是从业内人士处找到了相关文件内容。在《通知》第三条中明确加入“补缴个税不予认可”的内容。

  21世纪不动产研究部经理黄河滔分析,新规细化规范了“限购令”的执行内容,并彻底将原本可能存在的“异地投资”彻底封杀。“对非本地户籍的购房者而言,"限购令"只有"一年纳税证明"的要求,因此,不排除有部分外地投资者瞅准机会来沪投资的情况。”。

  分析

  或成为“限购令”进一步收紧的信号

  黄河滔认为,此举或将成为“限购令”进一步收紧的信号,表现出政府对调控加码的决心,他表示,“限购令”向二三线城市推广是“大势所趋”,但小城市限购后,很可能会产生游资涌入一线城市的情况,即,二三线城市投资客转投申城楼市。“如果不及时"堵漏"恐怕会影响上海目前的调控成果,同样,这也为"限购令"向二三线城市推广扫除可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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