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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下房价为何迟迟不降

发布时间:2011-03-05  来源:  点击:
 

  “最严调控”究竟能否让房价回归理性?在打击投资投机是否会误伤百姓改善性需求?房产税收怎么用?调控举措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话题。

  本报北京专电 特派记者 顾卓敏

  关键词·限购令

  蔡继明:限购的关键在于增加供给

  目前,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政策,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调控序幕已经拉开。然而,严厉限购手段使得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成交冷清,但市民却仍然看不到房价大幅下降的迹象。针对目前广为关注的房价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供求关系不调整房价很难下降,限购的关键还在于增加供给。

  限购令为何“雷声大雨点小”

  “如今,限购令已经普及到了全国很多城市,我认为这种限购对于抑制投机性需求是很有效果的。并且在限购的同时,如何再加上一个房产税,就是双管齐下。”蔡继明表示:“限购主要是针对新增购房,而房产税是针对两套以上的已有住房。在不自住,又不出租的情况下,还要缴纳房产税,就增加了持有住房的成本,这个对于遏制不合理的需求是有作用的。”

  但是,缘何限购令之下,房价却迟迟不降呢?蔡继明分析:“首先是开发商有雄厚的实力,可能只要卖掉10-20%的房子,他的成本就已经收回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暴利。在政府与开发商的博弈中,限制购买的政策丝毫没有触及开发商对房地产的垄断,所以开发商不怕限购,因为越限购房子就越稀缺,毕竟限购令总是暂时的,历来房地产的调控总是紧一紧松一松,开发商已经摸透了政府的周期。他们认为只要扛过这个周期,就会迎来报复性的反弹。”

  其次,蔡继明认为,居民的需求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边越是限购,那边居民就越想买房,即使他目前不需要,他也会选择买房,因为他觉得房子是稀缺的。”为此,蔡继明提出,要解决房价问题,关键在于在限购的同时要增加有效供给。

  筹建“廉价自住性商品房”

  一提到增加有效供给,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目前政府花大力气在做的保障房建设,但是蔡继明提出,目前大幅度增加保障房供应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在房价已经高到大部分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的情况下,城市人口的大部分都只能排队等候保障房,这样的供求结构不发生根本的改变,政府想通过增加保障房的供给来解决房地产难题是不现实的。“当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一旦超过20%,那么政府的财政将无法支持,因此,要解决房价过高的问题,关键是要建立政策、制度,让市场提供廉价的自住的改善型住房。”

  蔡继明在递交给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一份提案中就呼吁,用“自住性商品房”破解我国房地产目前面临的难题。“这就是让普通商品房的价格下降到大部分中低收入者的购买力能够接轨的水平,使绝大多数居民都可以通过商品房市场获得与自己的购买力相适应的住宅,政府只需要对占人口数量15%以下的低收入人群提供帮助。”蔡继明表示。

  据介绍,所谓的“廉价自住性商品房”其性质也是商品房,它的供应对象是首套自住房。对于如何才能保证这一点,蔡继明表示:“政府可以明确规定,只要列入住宅用地的土地,就要划出70%规划为自住性低端商品房,可以在产证上注明,自买房之日起,10年之内不能转让出售。这样开发商就清楚地知道,潜在客户都是普通自住客,出不起高价,这样在土地拍卖中就不可能拍出地王来。地价降下来,就会反射到房价上,这是一个循环。”

  此外,蔡继明也提到,对于囤地的房产商,处罚力度一定要严厉,通过法律、经济的手段给予制裁。

  关键词·房产税

  黄奇帆:房产税不波及中低收入者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房产税不会蔓延到中低收入者的房屋,“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居住的商品房、保障房,我个人认为我们是不会也没必要收房产税”。他还表示,不能奢望一个房产税解决所有问题,房地产的调控不完全是通过房产税来调控。我国过去没有对个人住房征收过房产税,只是最近上海和重庆进行了试点。

  昨天下午,黄奇帆在重庆市代表团驻地接受中外记者采访。他表示,房产税是一个非常稳健推动的过程。大家不要太多的担心,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在想办法帮助广大中低收入阶层,不会使得老百姓的住房负担加重。

  黄奇帆解释说,重庆政府推的政策,是对房屋10%中的高档房、高级公寓、别墅收房产税,对90%的房屋没去碰没去收。总体上国家税收,“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居住的商品房、保障房,我个人认为我们是不会也没必要收房产税”,对高档房重庆现在是平均价格两倍以上的收0.5%,三倍以上的收1%,四倍以上的收1.2%。有人说高,有人说低,综合实际的效果要有一段时间才能看到,税率会否有变化,谁都不能完全预测未来,但总体是稳健地推进,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不用担心,能够使广大百姓住有所居,不会加重普通百姓负担。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

  宗庆后:应明确房产权70年后的处置办法

  “在"买房等于交70年租金"的政策背景下,老百姓无法拥有真正的恒产,这既不利于提升、改善人民福利和生活品质,也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建议,尽快对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处置办法的法律进行修订,予以明确。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的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为七十年。而《物权法》又进一步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的,自动续期。宗庆后代表认为,《物权法》关于“自动续期”的规定仅仅是笼统而原则的,并未涉及广大群众关心的在续期时使用权人是否再需要支付费用这一问题,目前也没有其他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宗庆后代表建议应当以“到期后自动无偿续期”为原则,进一步明确《物权法》关于“自动续期”的规定,确系由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情况亦要按当时的市场价予以补偿。同时法律应当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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