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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的“共有产权”路径

发布时间:2010-02-26  来源:  点击: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共有产权”概念在不断被业内人士提及。鉴于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破题乏术的现实,人们对“共有产权”颇多期待。据分析,这一概念的引进,有望确保经适房配售和退出的公平公正,抑制利用经适房进行投机投资的空间;有望为地方政府建设经适房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并带动更多的制度创新。

  目前甘肃省10个市(州)出台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实施细则,已在2009年年底前通过“共有产权办法”,将新建廉租住房总量的60%至70%向有条件自愿购买的保障对象出售部分产权,国有和个人产权比例一般为40%和60%。甘肃对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改革体现了以下思路:提供住房保障,满足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愿望;合理分担投资比例,保障廉租住房建设有可持续的资金;完善退出机制,确保住房周转使用;落实管护责任,理顺政府和住户之间的权责关系。

  廉租房:“共有产权”缓解资金压力

  从2009年4月开始,甘肃省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建设“共有产权”管理模式,在保留一定数量实物配租廉租房的条件下,通过向一部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具备一定购买能力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出售廉租住房,将出售国有产权置换出来的资金用于新建廉租住房。甘肃实施的租售并举和“共有产权”管理创新做法既盘活了国家投入,填补了市县政府配套资金的缺口,又推动了廉租住房建设进程。

  经适房:“共有产权”压缩牟利空间

  正在起草的《住房保障法》中,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的提法备受关注。鉴于经济适用房建设长期滞后、破题乏术的现实,业内人士对“共有产权”颇多期待。据分析,这一概念的引进,有望确保经适房配售和退出的公平公正,抑制利用经适房进行投机投资的空间;有望为地方政府建设经适房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并带动更多的制度创新。

  甘肃配套资金困难拖住廉租房建设“后腿”

  目前国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廉租房每平方米补贴400元,这项补贴数额不到甘肃建设廉租房成本的30%。对于甘肃这样地方财力困难的地区,甘肃省各地政府希望国家将补贴标准提高到800元,达到廉租房建设成本的50%至60%,以便各地加快廉租房建设进度,使住房困难家庭早日改善居住条件。

【作者:2010-02-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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