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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经适房者公示前或再审核

发布时间:2009-08-24  来源:  点击:
 
  在经适房的申购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由于部分经适房总价偏高,越有资格购买的却越没有经济条件购买;另一方面,能买得起的,个别家庭收入已经超标。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会将今后的经适房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这样一来,就可以控制总价。而对于申购者的经济条件的变化,也将考虑出台在经适房销售之前进行资格再审核的机制。

  现象:个别家庭收入已超标

  广州目前执行的经济适用房保障上限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月入低于1524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少数具有准购证的人,目前的收入已经突破了当年拿准购证的条件,也突破了当前申购经适房的收入条件。

  比如张姨一家三口,如今老两口的退休工资总共月入3000元,但是现在孩子就快大学毕业了,如果找到了工作,只要其工资超过1572元,他们就将超出经适房的申购标准,失去其购买资格。

  原因一:收入门槛两年未调

  记者了解到,广州目前执行的经济适用房保障上限,是2007年出台的有关政策所明确的,是依据2006年广州统计数据而来,相当于2006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1元的92%。

  假如按照动态管理原则,还是以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2%来计算的话,今年经适房申购者的收入上限应调整到23291.6元。

  原因二:抽查易出漏网之鱼

  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申请人在享受住房保障后,仍将处于动态的监管机制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动态抽查机制,廉租住房实行2年定期年审机制。

  然而明文规定的动态抽查机制很难真正落实到每一户家庭,每一个死角,而三年之中会有很多的变化。一些申请时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经过长时间轮候后,到买房时家境已经发生变化。

  对策:公示前再加审核关

  对于部分低收入群体申购期间经济条件的变化,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两级审查制度之外,广州还加强了年审以及平时的抽检力度,接下来还将考虑在公示之前再加一个审核关,“如果发现收入超标等新情况的,可能就要取消其申购资格。”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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