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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推行房价备案制度 开发商不可随意改价

发布时间:2009-08-25  来源:  点击:
 
  房价定多少,须提前15天备案

  我省“房价备案”制度即将出台,要求备案价、公布价与销售价“三价统一”

  近几个月来国内不少大中城市楼市迅速升温,排队抢房,价格几天一小跳……这一系列新变化引发诸多专家学者和购房人的讨论,更受到政府部门关注。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房价备案”制度已由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银监会、人行等五部门进行最后会签,在即将出台的备案制中,拟规定开发商在新开盘及调整房价时,都必须提前15天到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的价格将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备案价就是楼盘的最高售价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省即将出台的“房价备案”制度主要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二是,如果开发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想提高销售价格,那么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重新备案,并由房管部门重新在网上公布。三是,开发商在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房管部门在网上公布的价格以及楼盘的实际销售价格,必须“三价统一”,如果开发商突破备案价和公布价随意抬价,将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开发商“一天一个价”行不通了

  要说“房价备案”制度出台的背景不得不提去年底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当时楼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我省出台楼市“新十条”,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暂停执行已有10年历史的普通商品住房核价制度,就是说房价不再由政府定了,而是由开发商自主定价。随同该制度取消的,是开发商在售前的“价格备案”。这一系列政策“松绑”的确给楼市带来了“春天”。不过,楼市迅速回暖后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记者从省物价局方面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反映房价上涨较快,有些商品房的价格在短时间内就上浮了20%-30%,商品房“一价清”制度也出现了一些违规现象。

  “要求开发商不管在定价还是在调价前都要提前15天备案,实际上就是政府先行介入了解情况,做到心里有数,这样一旦开发商在实际销售中突破价格随意涨价就有据可查了。”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说,提前15天备案也是针对开发商定价行为过于随意的现状,“现在的确有的楼盘一天一个价,有的一天还能调两次,有了这个备案制,一方面也是让房价行为规范起来,另一方面三价统一,也是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备案制”对抑制房价上涨态势作用有限

  不过,让开发商在卖房子前先去将价格备个案,并不是收回政府的“定价权”。“开发商定多少价格,调多少幅度,政府并不多作干涉。”对此,南京大学经济学系副主任、博导葛扬教授就指出,不收回定价权,而只是采取备案这种做法表明了政府想调节、稳定房价的姿态,但由于它只具备软性约束力,因此并不会抑制当前房价节节走高的态势。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也直言不讳,虽然说近一段时间来房价上涨较快,但是下一步房地产走势还不明朗,因此,出台这样的制度只是为了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规范,防止房价有大起伏,目的并不是为了限制房价,但是无论如何,规范的结果肯定是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下一步楼市发展出现“暴涨”的现象,从国家到省政府还将进一步研究应对措施。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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