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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细则公布 首个最快两个月后诞生

发布时间:2009-06-18  来源:  点击:
 
  昨日,在“沪漂一族”的期盼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从申办条件、激励条件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即日起,凡符合《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申办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备齐相关材料后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据悉,第一个成功由居住证转为户籍的人最快将在两个月后见分晓。

  受益对象

  高级蓝领也有机会落户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月指出,上海户籍的口子还要逐步放大,一定要使骨干先进制造业企业的优秀蓝领工人,有机会从农民工变成上海技术工人。对此,不少老百姓有了新的期盼:居住证转户籍是否不仅仅针对白领,农民工也有可能落户上海?

  “上海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我们非常欢迎各类的优秀人才到上海创业、就业。”在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明确回应称,凡是符合《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不论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提出申请。他特别提到,这其中包括了农民工,尤其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先进制造业骨干企业的蓝领工人。

  《实施细则》同时规定,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在符合持证时间及参保年限等其他条件后,可以提出申请,其中,具有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还可以不受持证时间及参保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据我所知,上海已为去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的务工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实施细则》出台后,相信会有更多的优秀农民工落户上海。”毛大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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