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昨天从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刚通过的杭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从目前的60万元提至80万元,在2011年元旦前使用公积金购房的,可享受30%利息补贴。
《通知》还明显放低了放贷门槛。以前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才能申请贷款,现在只需要6个月。单身者公积金缴纳额度只要达到438元/月,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即能从现有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已婚者一方的缴纳额度达到438元/月,另一方达到182元/月,申请的贷款最高额度即能从现有的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另外,二次公积金贷款实行全额和差额两种方式。前者适用于首套房贷已结清者,只要符合公积金放贷条件,即能立即申请全额贷款。后者适用于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未还清之前贷款的人。如某家庭之前申请50万元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前,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到30万元。
《通知》还规定,自文件下发起至2010年12月31日,贷款住房公积金者可以享受30%的利息补贴。此举不仅适用于杭州市现有的36000多户公积金贷款者,也适用于新近申请公积金贷款者。
根据杭州市此前的公积金政策,首套贷款购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在还清之前贷款一年之后,才能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通知》取消了这些限制性条件,不过二次房贷的公积金首付比例仍在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