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记者今天从保监会了解到,新《保险法》将允许数万亿元可运用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不动产。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除银行存款外;将现行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拓宽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并增加了“投资不动产”的内容。删除了之前“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的条文。据统计,截至2009年1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达3.38万亿元,其中可运用余额为3.06万亿元。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基础设施等等,但是具体细则出台之前,不会轻易开闸。
杨华柏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说:“关于投资不动产的规定,下面我们将对投资不动产的范围比例做出适当的限制,适当的时候我们将会出台有关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