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全国首个物业服务规范
本报讯 自昨日起,《深圳市物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份物业服务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对物业服务涉及的绿化、维修、保洁等各项服务应达到何种水平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在这部规划中,涉及物业服务的每一项服务都被划分成了五个等级,每个等级有不同的服务标准,同时也将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供业主方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自行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该规范将服务时限、综合信息和档案资料、日常维护、专有部分维修、装修管理、公用娱乐设施等方面都进行了五级细分。比如,规范中规定,“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6小时内修复,小修服务1个工作日内修复;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这是《规范》中对“服务时限”这一项一级服务水平做出的要求,而在一级服务水平之下,还有二至五级服务水平,服务时限分别有所延长,这种标准化的划分有利于业主方与物业服务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根据不同的交费标准,提供不同水平的服务。
《规范》中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服务内容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予以公示。实行酬金制计费方式的,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公布收支账目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要与业主建立共事的议事制度,并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首次选举、换届选举及其他需要协助的工作。
《深圳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