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天起,该市正式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商品房首付比例由三成降为两成,二手房首付比例由四成调为三成;同时,“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四成”的限制取消。
根据该市新政,从今天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由不低于总房款的30%调整为20%,第二套房首付由原来的40%也降为20%;二手房首付款也全部由不低于总房款的40%调整30%。夫妻双方均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样按调整后的首付款比例执行。
据该中心贷款处处长宋宁介绍,此前已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尚未得到审批的客户,首付比例也按新政执行
据悉,江苏省此前出台的新规提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和新房一样的首付标准,而南京新政显然提高了门槛。对此,宋宁表示:“二手房有不确定因素,因此仍执行与新房的差异化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