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建设厅了解到,2009年陕西省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市县政府目标责任管理,确定全省建设或收购廉租住房175万平方米,3.5万套,对139252户申请租金补贴的城镇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目标任务,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了解,2009年陕西省建设厅将继续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计划完成经济适用房投资64.74亿元,建设597.08万平方米,竣工235万平方米。落实行政划拨和优先供应土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控制单套建筑标准,严格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扩大供应比例,加强项目监管,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保障性质,确保城镇低收入家庭“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积极探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解决途径。
同时,陕西省还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争取2009年归集额达到460亿元以上,采取措施扩大覆盖面,在私营和个体企业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延伸;提高缴存基数、规范缴存比例、限制缴存额度,实现缴存公平公正;通过增加贷款品种、延长贷款年限、提高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手续等提高公积金使用率,使住房公积金切实发挥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