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在网上公布了拟定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根据新规,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将被罚款1~5万元,而低保户的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利息将由政府“买单”。
除以往的贷款条件外,新规还特别制定了一系
列支持困难家庭的政策,如住房困难户可适当放宽贷款条件、额度和贷款期限,还可以用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低保户如果还有没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可获得公积金中心的贴息政策。
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伪造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的现象,新规规定,机构或代办人以欺骗手段替人违法提取公积金的,将被没收所得并处2000元罚款。
对于长期缴存但一直没有买房的市民,公积金新规的规定也更为人性化,累计交了10年但一直未使用的职工,可以按比例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住房维修和房子的其他支出。
我市调低公积金贷款利率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将从昨日起下调贷款利率0.54个百分点。
利率下调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05%调整为3.51%,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05%。同时,存款利率也作了相应调整,从27日起,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从0.72%调整为0.36%,往年结转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从2.88%调整为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