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有一定的放松,我们的首要工作是要做好客户的风险定级。”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零售部负责人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央行的政策一出,他们就开始研究细则。
10月22日晚间,央行宣布将自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央行发言人表示,根据此次出台政策的要求,金融机构将在2008年10月27日前完成实施细则的拟定工作。
上述银行零售部负责人称,央行的政策给了商业银行比较大的操作空间,银行自身对风险的判定将通过利率来体现。“要区别对待。对一部分客户,不仅不能下浮利率,还要上浮!”
央行发言人还称,保持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月支出不高于其月收入50%的政策不变,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并从偿付能力角度合理引导居民住房需求。
昨日,浦发银行北京某支行一位高姓业务经理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还没有看到该行的新细则,不过按照与老客户的贷款合同规定,即使利率有所调整,也是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利率,年内对老客户的正常还款没有太大影响。
根据央行的政策,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对于普通住房、改善型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明确界定,上述银行零售部负责人表示,在央行没有出具体实施细则之前,各行只有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操作。他表示,监管部门应该出台统一的界定标准,例如多少平方米以下算普通住房。
财政部在22日也颁布了利好房市的政策。从下月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最近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有所萎缩,组合政策的出台或许能带动一定的市场需求。”上述零售部负责人表示,银行方面会积极应对,迎合市场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