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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延长10天

发布时间:2008-10-27  来源:  点击: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民政局昨宣布,考虑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决定将今年申请住房租金补贴的时间延长10天,同时不再要求提供租约。

  本年度住房租金补贴受理,原计划今年11月5日截止,因多种原因,部分家庭尚未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延长10天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1月15日前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

  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凡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400元以下(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家庭均可,不再要求提供租约。

  此前,因申请家庭必须提供租约,使一部分和父母、亲属等居住的低收入无房家庭被拒之门外。

  市国土房产局、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收入家庭领到租金补贴再到市场上租房子,更为合理,故不再强调提供租约。各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可领取到本年度的租金补贴。

  目前,中心城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每月每人补贴10元,其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每月每人补贴7元。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按现有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的差额计发,每半年发放一次。据测算,如果3口之家的无房低保困难家庭,每月可补贴390元,无房低收入家庭每月可补贴273元。

  今年9月,住房租金补贴的发放范围“扩面”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预计全市租金补贴发放家庭达4.25万户。

【作者:苏永华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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