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近期将出台4个住房保障配套办法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年底前“应保尽保”
快报讯 (记者 都怡文)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期两天的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今天上午举行。本次会议将重点审议包括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等在内的7项议程。南京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黄长安昨天透露,从10月1日起,房产局与民政部门将联合开始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资格认定,尽可能在今年年底前对“廉租房租赁补贴”和“购买其他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黄长安昨天透露,继住房保障新政之后,南京近期还会出台4个住房保障配套办法,包括:《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保障性购房补贴管理办法》、《申请保障性住房原住房收购收回管理办法》。尤其是其中对于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的管理办法,是一种创新的保障方式,专门针对实物配租的廉租保障住户,适合已住进去的廉租房住户以及将来申请廉租房的困难家庭。比如一户家庭经济条件改善后想把居住的廉租房买下,那他们便可先购买该廉租房的部分产权。
黄长安昨天透露,南京市第四批经济适用房用地目前已经开始了选址工作。目前主城区已经无地可选,之前的几个经济适用房地块选择在栖霞和雨花台等地,第四批经适房目前也只能在现有可选的范围内进行考虑。不过他也指出,“过去不少居民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配套设施提出疑问,今后我们在选址时将会优先考虑整个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