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部门机构仅有微小调整,但“三定”后的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却在通过土地规划和管理控制来加强自己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在7月27日结束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座谈会上,国土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王瑞生对该部“三定”方案的内容进行了通报。在这个仅涉及8处变化的方案中,新增设调控与监测司和国家土地总督察的编制两项调整尤为外界关注。而加强国土规划、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则成为此次国土资源部最为重要的调整方向。
据国土部内部人士透露,虽然机构改革方案已于7月10日获批,但调控与监测司的人事方案尚未最后敲定,部内涉及调整的各司局仍在调整当中。
而在此次座谈会上,国土部各级领导的讲话无不透露出同一信息:一系列从紧的土地政策在今年下半年并不会有所放松,但居住用地供应,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用地将成为建设用地中的优先保障对象。
增强宏观调控职能
据本报获得的国土部三定方案显示,此次增设调控与监测司是基于此前国务院对国土部作出的有关“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的要求。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国土部将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同时,国家土地总督察也被写入“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了国土部与国家土地总督察的关系。
方案显示:“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国务院负责,委托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在国土部内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正局级)及其主要职责,并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行政编制予以明确。
事实上,对国土政策如何参与宏观调控的研究在过去几年一直进行,早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章节中,便强调要继续把好土地审批和信贷投放两个闸门。自2007年以来,严控规划用地以及推行土地督察制度也一直是国土部门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