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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集体土地征收可听证

发布时间:2008-07-08  来源:  点击:
 

  7月1日,温州市出台重新修订的《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比以往,《办法》的征地程序更加透明,征地补偿标准大幅提高,并且特别规定“假如集体土地被征收,相关权利人可申请听证”。

  根据《办法》,在温州市区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公开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拟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等事项。当事人在被告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可提出申请听证,市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

  “新的《办法》更有利于保障农民的权利,同时强化了农村土地权利制度。”有相关专家对记者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将促使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但目前农民土地财产的权利还是很薄弱。“理应根据《物权法》来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如果不着力从物权制度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提供全面、完整的保护,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配置时就会背离市场。”

【作者:魏洪磊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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