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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鼓励建公共停车场 地下车库每车位最高补贴3万元

发布时间:2015-10-19  来源:南国都市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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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万宁市万城镇等城镇“停车难”的问题已成为“城市病”。近期,万宁市开出治病“药方”:鼓励社会资本兴建公共停车场,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新建公共停车场将享受政府补贴


  近日,万宁市政府下发《万宁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补贴暂行办法》,鼓励和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缓解万宁主城区停车难问题。

  《办法》里涉及的公共停车设施适用于企业或个人在万宁主城区内,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投资新建的各类机动车停车场(库),包括地下停车场(库)、地 上立体停车场(库)及地面停车场。为便于管理,在申请补贴时,将小型车停车位设定为标准车位,中型车位计为1.5个标准车位,大型车位计为2个标准车位, 机械式车位等同于标准车位。


  地下车库每车位最高补贴3万元


  《办法》对新单独立项建设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库)和已有项目利用闲置空地建设的改善性机动车停车场(库)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解决。商业开发项目配建停车场不享受建设补贴。


  利用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的永久性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且面向社会开放经营的,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地下车库按照每标准车位3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地上立体停车按照每标准车位2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地面停车按照每标准车位1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


  利用其它性质用地建设且建成后对社会开放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或已有项目利用闲置空地建设的改善性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具体补贴 标准如下:地下车库按照每标准车位2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地上立体停车按照每标准车位1.5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地面停车按照每标准车位0.7万元进行一 次性补贴。


  《办法》中明确,项目建设业主申请补贴资金的,应在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后,向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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