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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五条"明确商品房项目配建以公租房为主

发布时间:2011-02-17  来源:  点击:
 

“京十五条”明确,大力发展公租房,全市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继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支持公租房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将以配建公租房为主,配建其他类型政策房的比例有所降低。

北京今年将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实现配租入住1万户以上,并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

哪些人群可以住进公租房?根据此前的规定,本市廉租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群均可以申请公租房。即将公布的公租房细则会在此基础上细化,除上述“三房”申请人群外,产业园区职工、已在北京长期工作的非京籍人士也将被纳入。

“对非京籍人士而言,园区针对年轻人建设的单身公寓、企业公租房要看园区及企业具体情况配租,可以肯定的是,非京籍人士申请成套公租房,肯定要有工作年限等方面的限制和要求。”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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