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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政府回购经适房职工优先

发布时间:2011-07-27  来源:  点击: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秋敏 实习生 黄健芬) 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中山、梅州、揭阳等6个市县上半年推进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向恩明介绍,广州今年计划筹建的8.5万套保障性住房,目前已完成过半。据透露,廉租房由政府统一回购、统一分配,经济适用房可优先安排企业职工。

  今年建保障房8.5万套

  向恩明介绍,2011年,广州市计划筹集保障性住房8.5万套,占全省31万套总目标任务的1/4强,是去年目标任务的3倍多,超过“十一五”期间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截至6月底,广州市已完成筹集保障性住房34545套,占总目标任务的40.7%。

  为确保如期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广州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和行政效能监察。省下达给广州市的任务已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其中,市本级负责约4.3万套,各区(县级市)负责约2.7万套,引入社会力量建设1.5万套。

  据介绍,广州市目前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多条腿走路”:首先是政府出资,企业代建;其次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政府全程监管项目立项、建设、分配和后续管理;再次是在普通商品住宅项目配建。

  50户违规享保障房被清除

  企业可利用自用土地自建保障房,如何加强对企业自建保障房的监督和管理,使保障房不变为福利分房?向恩明表示,各级职能单位会加强企业自建保障房批前、批中和批后的管理。在建设过程中,要开始建设了,必须要跟住房保障办签一个立项目的开发协议,用于保障性住房安排,主要牵涉建设规模、配套设施、户型、套数、面积、开发时限等方面。

  向恩明表示,企业保障房建成后,廉租房由政府统一回购、统一分配,经济适用房优先安排企业职工,但必须是符合广州市保障房对象,这样就不会作为福利分房。“公共租赁住房不能够转让,只租不卖。”向恩明说。

  据介绍,目前市住房保障办已经开通了查询系统,而且设立了办事窗口,也在网络上设立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我们通过前几年的工作,也受理了很多群众的举报,清除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其中廉租房是41户,经济适用房是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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