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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廉租住房家庭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0-06-28  来源:  点击:
 
  记者从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上获悉,作为改善重庆民生工作的10大举措之一,重庆将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房,今后在重庆,廉租住房家庭可优先申请公租房,租金差价将由政府承担。

  据了解,重庆将在三年时间内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解决50多万户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同时所有公租房必须交通便利、设施完善、功能配套,房屋环境和质量不低于普通商品房,公租房租金一律控制在同类地段、同等品质商品房租金的60%以内。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孙力介绍说,重庆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在轮候配租时享有优先权。廉租住房月租金标准约为建筑面积0.8元/平方米,不同房屋等级租金价格略有差异,廉租房的租金比公租房要低,两者之间的差价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政府来支付。

【作者:朱薇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丽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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