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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将出指导意见 对象主要是新就业人员

发布时间:2010-05-26  来源:  点击:
 
  3-5年内,全省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部分住房特殊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今年全省将新增公租房10万间(套),累计达到40万间(套)。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目前我省正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在地方规章《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将先行于六七月份推出相关指导意见。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将主要是新就业人员,统一认定为“就业5年内”。而公共租赁住房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预计约在市场价的70%-80%。

  公共租赁住房将会采取多种建设模式,鼓励新就业人员较多的大中型企业采取建设集体宿舍、职工公寓等方式,提供给本企业的新员工租住。

  公共租赁住房也将有退出机制,工作满年限后必须退出。“如果新就业人员的标准确定为工作5年内,那么一个工作满3年的年轻人租住公共租赁房,2年后就必须退出;而一工作就住进公租房的,则可以租住5年,”有关人士解释说,年轻人退出后,如果收入较低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可以购买经适房。

【作者:王烨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李丽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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