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对广州市保障房拉网式检查中,两户家庭因无正当理由空置廉租房3个月被收房。这两户家庭对收房决定不服,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撤销收房,记者昨日获悉,该复议被驳回。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提醒,已经入住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将被收回住房。严重违规行为分两方面,首先,廉租住房申请人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3个月以上的。其次,购房人购房后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或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或隐瞒发生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享受条件情形的。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欢迎广大市民举报,举报热线:83192727;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邮编:510030;电子邮箱:jubao@laho.gov.cn;或直接到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