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租房资讯 > 广州廉租房空3个月将被收房

广州廉租房空3个月将被收房

发布时间:2010-01-16  来源:  点击:
 

  在去年对广州市保障房拉网式检查中,两户家庭因无正当理由空置廉租房3个月被收房。这两户家庭对收房决定不服,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撤销收房,记者昨日获悉,该复议被驳回。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提醒,已经入住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将被收回住房。严重违规行为分两方面,首先,廉租住房申请人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3个月以上的。其次,购房人购房后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或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或隐瞒发生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享受条件情形的。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欢迎广大市民举报,举报热线:83192727;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邮编:510030;电子邮箱:jubao@laho.gov.cn;或直接到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举报。

【作者:田桂丹 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李兰兰)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表情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