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正大规模叫停“房中房”,北京市尚没有直接针对群租问题的相关规范。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对于这类问题的先期调研已经启动。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批示,法制办主任周继东特别率队前往海淀区唐家岭村、昌平区丰善村调研。目的是了解现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出租房屋行为的规范有序。
据悉,2008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其征求意见稿中曾规定出租房屋“楼房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平房和单位用作集体宿舍以及分割出租房间或床位供人留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但新办法删除了对人均使用面积的具体要求。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初立法时群租现象还没有这么多,并且对条款的争议较大,因此进行了修改。
“这个显然过于原则,房屋出租时能不能将其隔断、改变结构再出租,都没有明确。”房屋中介工作人员表示。
周继东认为,群租已从单纯的租赁行为演变为一种经营性行为,直接涉及公共利益,且隐患多,需要政府加强管理,现行规定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管理需要。
■个例
“房中房”生活无隐私
李洋刚刚大学毕业,在北京一家旅行社工作,由于收入不高,他在朝阳区北苑地区租了一间房,原本120平米的房子被隔成6间。李洋手上有两把门钥匙,进了大房门再开自己的小门。“其实这隔断门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木板搭的完全不隔音。”李洋说,邻居的鼾声、打电话的吵闹声都听得一清二楚,根本没有秘密可言。另外,6个人共用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很容易引起争吵。
6个人每人一个空调、一台电视,到了夏天频繁出现跳闸现象,“安全问题没有过多考虑,但生活的确很不方便。”李洋说,一个小区内像他租住的这种房中房还有很多。住了一年时间,李洋都没有见过房东,都是与中介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