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通州区个人出租房屋信息纳入税收征管的调查
●加强征管前,全区大约有一半的出租房屋未征税
●个人出租房屋信息系统应用后,房屋出租者的相关情况一目了然
●今年1月至6月,通州区共实现相关税款568万元,同比增长184%
●目前,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将房屋租赁业纳入11个重点管理的行业之一
“个人出租房屋信息系统的应用,破解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难题。现在,通州区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源底数清楚了,票证管理规范了,今年前6个月征收个人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税收同比增长184%。”北京市通州区地税局副局长刘亚慧介绍说。
据了解,通州区地税局、通州区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北京博士山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共同研发的《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是北京市地税系统首个交互式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系统,即税务部门、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出租房屋代征单位,通过系统可以实现数据传输、信息共享的目的。目前这个系统掌握的个人出租房屋信息由2006年的2.5万户增加到5.2万户;今年1月至6月,通州区共实现相关税款568万元,同比增长184%,而2005年实现税款仅为313.43万元。
个人出租房屋底数清了
通州区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人口达到46.5万人,出租房屋税源潜力大。
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通州区地税局与通州区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协调,实现定期信息交换。但是,个人出租房屋分布面广,且动态性强,比如2006年全区2.5万户个人出租房屋分布于全区9个乡镇、4个办事处,如何解决税源监控难的问题成为税收征管中的一个难题。
通州区地税局税政二科马士华介绍,当时个人出租房屋征管中存在三个突出问题,首先是税源数据传输不畅,通过与出租房屋代征单位、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建立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州局已将全区25个派出所管理的2.5万户个人出租房屋税源基础资料进行了全面掌握,但没有相应系统功能支撑,无法实现跨部门税源数据的实时传输;其次,税源数据利用率低,代征单位税源基础信息的登记、变更、统计、分析还停留在手工记录阶段,没有建立信息化的完整数据库,数据的更新、分类、查询速度慢、效率低,限制了税源数据的充分利用。另外,纳税服务不到位,代征工作中为纳税人提供的完税凭证为手工填写并且不能提供发票,既不能保证票证使用与税款入库的安全,也不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满意的服务。
通州区地税局自2006年8月开始应用《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信息服务系统》,通州区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掌握的通州区建委、通州区96家房屋中介公司等六大部门搜集的房屋登记信息,开始实时传输到区地税局。
目前,通州地税已经全面掌握全区25个派出所管理的5.2万户个人出租房屋的基础资料,资料包括个人出租房屋房主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出租房屋编号、具体座落地址、出租间数、出租房屋类型及出租面积、出租房屋起租时间及终止租赁时间。
未纳税出租房屋浮出水面
税源底数清楚了,税收管理更加有的放矢。
2006年8月《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线运行时,通过数据比对,税务部门发现全区大约有一半的出租房屋未征税。
北苑街道流动人口办公室一位代征人员说:“以前收税挺难的,听说哪里有出租房屋的就上门去收。自从有了《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介公司等各个部门的最新房屋出租信息随时掌握,目的性强多了。”他介绍说,只要登录通州区地税局网站,在网上办税栏目点击房屋租赁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就可以进入系统,凡是最新的房屋出租信息都可以看到,哪些该收还没有收税,都清楚了。
记者看到,每一笔出租房屋纳税情况都实时在这个系统中反映出来,包括房屋编号、房主姓名、应缴税金、实际缴纳税金等,代征人员是否开具完税凭证、是否完成税款解缴,均一目了然。
据了解,《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由“一库七系统”组成,“一库”即一个出租房征管数据库平台,内容涵盖了纳税人完税、代征单位征收,以及税务机关根据不同需求进行的数据管理等全部功能。“七系统”即支撑一库运行的七大功能系统,包括:系统登录、数据导入与导出、房屋信息管理、票证管理、缴款书管理、单位管理和系统管理。
据介绍,《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功能体现三大特征,包括系统功能的交互性,即税务部门、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出租房屋代征单位,通过系统可以实现数据传输、信息共享的目的;系统数据更新的时效性,即使用系统的各方可以实现系统数据的实时传输与数据的实时更新;系统满足需求的多样性,即通过系统可以满足纳税人的便捷申报,代征单位票证使用管理、税款解缴,税务机关代征数据的统计、分析、比对,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对出租房屋在视线率监控有效。
税收管理更加规范
信息化管理带来的不仅是税款的大幅增加,代征工作、票证管理、税款入库等管理也更加规范。
通州区地税局自2002年开始逐步建立代征队伍,目前个人出租房屋代征范围涵盖了9个乡镇、465个村、337个住宅小区,代征人员达到1000多人。代征人员按照小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进行出租房屋登记,每月回访,实现了“以税管房,以房管人、人房共管”的动态管理格局。通州区地税局每年与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责任、安全用票、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代征队伍整体素质。
对于通州地税局来说,原来开展个人出租房屋代征工作,最担心的就是票证使用安全和税款能否及时入库,管理和监控的难度很大。现在完全没有这个担心了,所有的完税凭证都从网上开具,取消了手工开票。税款是否入库,也可以随时从系统中看到。
采访中,通州区地税局有关人士通过记者有意提醒纳税人,按照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规定,北京市现行的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是5%,即按照实际租金收入的5%缴税。出租房主应在每月1日到10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缴税,也可以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缴税,并索要完税凭证。
据了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北京房屋租赁业蓬勃兴起,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将房屋租赁业纳入11个重点管理的行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