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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配建廉租房经验受肯定 将在全国范围推广

发布时间:2008-08-01  来源:  点击:
 
  记者从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按2%比例配建廉租房的做法,获得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相关负责人已表示将在全国范围推广哈尔滨市的成功经验。

  据悉,哈尔滨市自去年9月起相继出台了《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廉租住房的意见》和《关于发布实施〈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廉租住房的补充规定〉的通告》,明确提出,今后哈尔滨市所有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府组织的“招拍挂”出让住宅项目、新规划审批的非“招拍挂”住宅项目,以及现已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均将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按项目总建筑规模2%的比例规划配建廉租住房。这一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哈尔滨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房源不足的问题。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已在49个新建住宅项目中规划配建了近11万平方米住宅,根据“配建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户型为1室1厅或2室1厅”的配建原则,项目陆续建成后,可提供廉租住房2176套。

  另据了解,除在新建住宅中按比例配建外,哈尔滨市归集廉租房的房源还包括政府建设、收购的住房;腾退、改建的公有住房;罚没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和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等。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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